近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我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多年来,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受到了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语言文字工作中,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营造和谐语言生活做出了贡献。国家语委对我校的表彰,是对我校以往语言文字工作的肯定,也同时激励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奋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环境而努力奋斗。
国家语委此次共表彰220个“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授予534位同志“全国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省11个单位受到表彰,我校文学院教师常月华等30人被授予“全国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6 0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