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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新闻来源:法学院
  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以“中国特色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5月22日在我校第一报告厅举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我校党委书记郑永扣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王新清教授,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徐昕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生肖建国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教授、冯磊博士,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邸瑛琪教授,郑州大学沈开举教授。省高院的各庭、室负责人,我校法学院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学生共400多人参加了会议。法学院院长田土城教授主持了开幕式。
  郑永扣书记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他指出,自去年郑州大学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双方联合举办了“司法大众化与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第二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等一系列规格高、特色鲜的学术会议,对河南省法学教育事业和人民司法事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郑永扣书记在讲话中感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实习、实践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张立勇院长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他说,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构想,对我省的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完善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和实践价值。张院长指出,世界上没有一个天然的、能完全去效仿的审判模式,必须充分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结合中国的国情、民情去探求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团制度。河南试行的人民陪审团制度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才能更加的符合实际情况,更加充分的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张院长对郑大学子寄予厚望,希望同学们在充实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关心社会实际、关心司法制度改革,立志献身于中国的司法事业。
  田立文副院长介绍了河南各级人民法院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情况。部分专家学者在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充分肯定了河南省法院进行司法改革、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可行性和成果,其主要体现在:通过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试行,有助于实现公民在司法过程中执行权、参与权、表达权、参与权的充分保障,遏制司法腐败;有助于实现司法和政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有利于拓宽司法权的广度和深度;该制度作为民意与司法之间联结互动的桥梁,可以增强公民对案件判决的认同和对司法的信任;通过司法过程的参与培养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能力。在肯定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同时,学者们高屋建瓴,从长远角度和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对司法改革的完善和发展、人民陪审团制度的体系构建、具体制度的细化和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专家们认为,实践出真知,人民陪审团制度只有根据其实践结果判断自身框架是否完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断的调适,针对现行陪审制度的弊端,制定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才能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得以推广;陪审制的有效实施,需要有相关的配套制度予以保证,规则应当严谨、周全、细致;陪审团成员的构成上不应当过分集中于某一阶层;应当建立有效的回避制度,防止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扰和污染;对于人民陪审团队案件审判提出的意见,应当以“原则上采纳”取代“重要参考”,以增强其对案件审理施加的影响,从而确保司法监督和公民参与司法权的有效实施等。
  研讨会上,我校师生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互动和交流。         (图片提供 法学院)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7 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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