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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新闻来源:校纪委 张涛涛
  12月4日下午,在我校综合管理中心第五会议室,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检查考核组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组长、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委员金发,考核组成员、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王瑜,党委书记郑永扣,校长申长雨,党委常务副书记陈一峰,常务副校长徐振鲁,党委副书记李兴成,副校长张倩红,纪委书记张连海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学校有关党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常务副书记陈一峰同志主持。
  本次考核是省委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首次在全省高校进行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11月份,我校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方案》,在全校范围内认真组织自查自评。12月4日上午,考核组同志到达我校,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检查。
  会议上,金发同志就本次检查考核的程序、内容、方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郑书记代表校党委就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分四个方面向考核组做了全面系统的汇报。一、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二、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包括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民主监督,贯彻校务公开;加强干部、内部财务、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三、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四、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郑书记最后说:近年来,我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和省高校纪工委的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联系实际开展工作,学校的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我校的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阅材料、个别谈话后,向我校党政主要领导反馈了检查考核的情况,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摄影 何进喜)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7 2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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