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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出台2009年录取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新闻来源:研究生院
  近年来,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保证招生规模的前提下,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并加大投入,积极完善优惠政策,吸引国家重点院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是我校自2007起开始实施的一项对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个人的奖励政策。近期内将按照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2009级新生发放“优秀考生奖学金”,金额奖励为2000-3000元。
  据介绍,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优秀考生奖学金”:2009年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复试综合排序在本专业前5%;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且复试综合排序本专业前5%。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7 23: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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