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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梁慧星教授为我校师生作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0日 新闻来源:法学院
  11月18日下午四点,我校法学院模拟法庭内座无虚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梁慧星教授为300余名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怎样进行法律思维”的学术报告。
  梁教授首先向大家阐述了法律思维的概念,并以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思维方式为例,深入浅出地说明了法律思维的本质特征就在于规范性。接着,梁教授结合案例, 全面透彻地阐述了法律的规范性、社会性、逻辑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与法律思维的关系及在裁判案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引发了同学们深入的思考。梁教授清晰的逻辑、睿智的思想以及深刻的说理、翔实的例证不时博得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此次报告,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更加坚定了大家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为同学们法律思维的培养指明了方向。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6 0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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