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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与商丘中院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新闻来源:法学院
  5月13日下午,郑州大学、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协议签订及挂牌仪式在商丘中院举行。郑州大学副校长宋毛平出席了授牌仪式,法学院负责同志、商丘中院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授牌仪式。仪式由商丘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杜建华主持。
  仪式上,宋毛平副校长向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授予了“郑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匾牌,并向孙同占颁发了郑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证书。
  孙同占院长发表致辞。他表示,强化“高校—法院”合作,符合当前司法改革的要求,郑州大学与商丘中院联手打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架起了院校沟通的桥梁,为商丘法院系统提供了培养人才、提升素质的交流学习平台,更为建设法治商丘注入了动力,商丘中院将致力于全面落实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扩大双方合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畅通交流渠道,推动院校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宋毛平副校长发表讲话。他介绍了郑州大学发展现状、学科优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出台背景及实施措施。他表示,郑州大学与商丘中院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此次授予商丘中院为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必将进一步深化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一定会本着实用、共建、双赢的原则,持续推动合作协议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合作的深度、广度,通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这个平台,为法治中国建设共同作出努力。
  据悉,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近年来郑州大学与商丘中院开展紧密合作,双方于2013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学校还承担了商丘中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培训班”等多项法官培训任务。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8 0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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