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2015年12月18日16(教育)版
严以用权重在把好用权的“三关”
牛书成
严以用权作为“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既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也是对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最终检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释和最根本的要求。也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作为高校领导干部,担负着办学治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更要充分认识到严以用权的重要性,切实把好用权的“思想关”、“方法关”和“监督关”。
一要提升为民用权意识,把好用权的“思想关”。把好用权的“思想关”,就是要正确认识权力、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为民所赋”,不仅是由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也是为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现实所证明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部的一切权力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搞清自己的职责与义务,时刻做到为党担责、为事业负责、为人民尽责,自觉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严以用权,首先要提升为民用权的意识,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于高校党员干部来讲,把好用权的“思想关”,就是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始终把学校发展大局和师生利益作为权力行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难事,切实做好服务和保障。
二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把好用权的“方法关”。把好用权的“方法关”,就是让权力在规矩和制度下运行,做到依法依规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制度的“笼子”编织得越来越紧密。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这是我们党维系国家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对于高校党员干部来讲,把好用权的“方法关”,就是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严格遵守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法律和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各类规章制度,作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和践行严以用权要求的基本遵循。
三要坚持正确制约权力,把好用权的“监督关”。把好用权的“监督关”,就是要坚持正确地制约权力,自觉地让权力接受监督、在阳光下运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并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积极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国,加大了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中央对公权力进行的这些自我革新,都有力说明了制约权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做到严以用权,就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作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把好用权的“监督关”,就是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真正为师生掌好权、用好权。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严以用权是一个永恒课题。全校党员干部一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者系郑州大学党委书记、教授)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3 15: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