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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推行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6日 新闻来源:法学院
  “以评促建 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专题报道(4)
 
                法学院推行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

  在郑州大学有一间“特殊的诊所”,这里没有医生和病人,却像医生“坐诊”一样对来这里求助的人进行“望闻问切”,这里有捍卫正义、提供援助的法律师徒,这就是郑州大学行政诉讼法律诊所。
  近年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借鉴医科教育教学方式,依托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郑州大学律师事务所的雄厚实力,在美国亚洲基金资助下,积极推行诊所式法律教学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培养学生、援助社会的双赢之路,有力推动了法学教学改革。
  实践学习,培育英才。法律诊所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通过律师事务所老师的指导,让学生参加实际法律运用,为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代理工作,达到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缩小学校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之间距离的目的。2003年11月郑州大学行政诉讼法律诊所成立,诊所的专家由学校法学院的教授、律师组成,他们始终贯穿教学育人的理念,沈开举、宋雅芳、苗连营、宋四辈、王红建等教师在课堂教学之余坚持在诊所代理案子,手把手指导学生参与办案的全过程,把从接待当事人、来访记录、提供咨询、起草诉讼文书、代理出庭等诉讼技巧传授给来这里学习的学生,通过教师示范、庭前分析、出庭旁听,通过组织学生义务咨询、社区宣传、法律援助等实践教学的形式,培育法律英才。
  教研互动,相得益彰。近年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经常邀请省内外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政府、人大、司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案件当事人和受害群众,针对行政法治中热点和疑难问题开展研讨、调研、培训等活动,将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与诊所业务相结合,把最新的科研成果运用到诊所教育中,为政府的依法行政提供了决策参考。
  法律援助,实际见效。法律诊所教育的精髓在于“真案真做”,在于将教育教学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动走向社会,研究我省行政诉讼案件特点,发掘典型疑难案源,免费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年来,法律诊所接收“坐诊”学习的学生达80多人,累计提供咨询数千余次,提供法律文书200余份,代理出庭案件50多起,召开相关学术研讨会4此,一批受害人在此得到了援助。目前,法律诊所教育的学生大大提高了实际办案能力,毕业后大部分已经开始走上了司法、高校行政法学教学等工作岗位,不少人成为了律师。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3 15: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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