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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赴确山县送法下乡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1日 新闻来源:法学院
  7月7日—7月10日,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队一行13人在院团委老师的带领下,前往驻马店市确山县竹沟镇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是校团委按照项目化运作方式组建的200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队之一。出发前,服务队作了充分精心的准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13名队员分成3个小组并各自确定了重点研究课题。
  7月7日,队员们在清晨的薄雾中激情高涨、精神饱满地向确山县出发,经过3个多小时的颠簸到达了目的地——驻马店确山县竹沟镇。竹沟镇位于确山县西30公里处,全镇辖15个行政村,2.8万人口,总面积185平方公里,是一座新兴的小城镇,也是革命老区,素有革命圣地——“小延安”之美誉。队员们围绕“缅怀先烈,祈福奥运,送法下乡,共建和谐”这一活动主题,随后的三天里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他们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了解农村法制现状,服务农村法制建设。
  8日上午,队员们首先参观了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队员们仔细的观看着一张张记录革命历史的图片、锈迹斑斑的大刀和钢枪,在重温革命历程的过程中感受着老一辈革命家们为了革命的胜利殚精竭虑,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精神。在革命先烈办公室旧址,看着先烈们那简陋的工作生活条件,使队员们深感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在纪念馆内,党员们还重温了入党誓词,深感作为新一代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离开纪念馆,队员们徒步来到烈士陵园。
  8日下午,服务队深入竹沟镇农村进行走访调研。13位服务队员根据事先的分组和各自确定好的调研课题兵分三路,下乡开展有关劳动合同的争议与解决、竹沟镇义务教育状况调查和村委会职权与行使等方面的走访调研。队员们热情地为村民们解释义务教育法的细则,咨询家人在外务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了解村民法律意识,深感农村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也认识到只有亲身深入生活,才能充分全面了解真实的社会。
  9日,服务队来到了竹沟镇完全中学开展义务支教活动。他们分组给中学生们授课,与其交流思想,畅谈学习方法和经验,课堂气氛轻松活泼,孩子们听课都很认真。队员们还来到高校八年级优秀贫困学生葛红云的家中进行了家访,葛红云姐弟五个,她排行老三,父母在外捡破烂,她们姐弟的生活完全依靠年迈的爷爷奶奶。说到心酸处,葛红云的奶奶拉着队员们的手泣不成声,此情此景,深深地震撼着队员们的心灵。队员们的到访给了葛红云极大的鼓励,他表示一定克服艰苦条件好好学习,争取考生大学,将来改变家乡面貌,不再因知识困乏而落后。队员们出色的表现得到了完全中学校长、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称赞。
  10日,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同学们在竹沟镇进行了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他们在竹沟镇集市上摆放了各种法律条文和宣传册,向当地群众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过往的村民还就生活中遇到的一些诸如家庭遗产纠纷、交通肇事责任等问题向队员们咨询。队员们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结合法律条文对农民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并做了认真记录。此次法律咨询不仅切实为农民提供了法律帮助,而且深切的感受到农民法制意识的薄弱以及农村法制建设的不健全,感受到农民多么需要法律工作者的指导与帮助,同时也感受到当面对实际法律问题自己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需要提高,这激励了队员们更加自觉认真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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